在報刊工作數年,累積了不少「筆名」。



前幾天,去了中央圖書館翻查資料,看到不少自己的工作,才發覺用過了不少筆名。

筆名,其實有不少作用 :

  1. 集體創作-在一個版面內,多段文章由不同人執筆。類似的還有相同欄目,輪流撰文時也會只用一個筆名。
  2. 隱藏身分-筆名常見於爆料式文章,是為免作者身分曝光。
  3. 角色創造-虛構身分,並無特定用途,但這類筆名同通會玩「食字」,與欄目內容語帶相關。
  4. 出數-這個並不是秘密,以兼職身分寫稿,當然不能出真名了。
  5. 灌水-做出一個人強馬壯的假象,以免被同行和讀者察覺一人寫10篇稿。
  6. 代筆-說真句這個不算筆名的用途,但也會發生,以另一人名為它寫文章。

稍稍統計一下,原來我的筆名數以達十個以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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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我也曾想過用另一個筆名在另一個地方開另一個blog,這裹的優點和缺點都是太多人看,是不是很矛盾?

    小O — 2006年07月22日 10:09 上午

  2. 太多的筆名,會令自己好混淆,想記卻是記不住.

    snowheart — 2006年07月22日 11:49 上午

  3. 好有趣呢~~ 尤其"灌水"和"集體創作".... 忽然...好想入行....只可惜我的文筆不好...比起mktg, 這樣應該有趣得多.......吧..

    Katie — 2006年07月23日 3:34 上午

  4. 哈,我估我都有成十個,有d可能都唔記得。但係我有60%都出真名(中或英)!

    電子神童 Vivien — 2006年07月23日 11:37 下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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