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腎煎鞭 — 2006-08-13 19:01:40

調查:外判清潔時薪八元多 (明報) 08月 13日 星期日

  職工盟的調查發現,九巴外判清潔工的薪酬,最低時薪只得八元多。要求九巴與承辦商訂明最低工資。

  職工盟訪問了51名九巴外判清潔工人,他們的平均時薪約為11.5元,最低時薪的工人,更只得約8.3元。工人每天須工作十二小時。工會要求九巴,要與承辦商在合約中,訂明工人的最低工資,以免工人遭到剝削。

  另外,工聯會就職業安全,訪問屬下八百多名會員,四成表示,過去一年在工作地方發生過工業意外,以飲食及建造業意外率最高,不過,一半受訪者表示,並無參加過任何職安活動,三成人說,缺乏職安意識,另外兩成人表示,因為工時過長而發生意外。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60813/12/1r8c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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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年這個時候,我在一家美術公司工作,當時我主要負責國內事宜。

  還記得有一天,我到快要開張的店看看,整間店都是裝潢材料,準備用的,廢棄的,堆在一起。剛好搞裝修的判頭也在,我請一位同事和他談談。同事回來說,要他們清理,就得再給幾百塊。

  錢給了,判頭走出店外四處逛,我坐在店內隔着玻璃看他要幹甚麼。結果他找來一位老婦,着她清理廢置的材料,然後從褲袋抽出數十塊。

  我還記得,那天下着細雨。



不知道為甚麼蘋果以時薪$8.3可恥待遇為題

以蘋果之作風, 既不能打擊政府, 又不能拆李生招牌….此為想不通之一。

想不通之二,是時薪多少也談不上可恥。

如果嫌人工低,改做地鐵清潔工如何?又或者掃街工?又或者辦公室阿嬸?家庭傭工?

我不知道這些工作的人工是否更高,但若是有千萬個理由,非做九巴清潔工不可,那人工就顯然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。

以我熟悉的傳媒工作為例,有很多人就是不願離開這個被指為低收入的工種。何解?不少傳媒機構對編採部的工時可以完全失控,喜歡何時上班都可以,人工低一點又可妨?一晚半晚做通頂,對夜鬼可能更吸引。

又例如總之每期交出3000字共兩篇文,2張大相,7張配圖,便完成例行公事,多一點責任也沒有,對很多人也很吸引!

再說,每日可以大模施(?)樣看報紙和雜誌,看足3-4份說一句”搵料O者”又可以過骨,辦公室人會否很羨慕?

這些「優點」還有很多,當然我亦見過不少人,受不了這些優點而轉工轉行。

怎樣才是可恥,其他人真的無從說起,唯有自己才最正清楚,要不要做一份可恥的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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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很多低收入的人士的選擇,比我們這些廿多卅歲的人其實少得多。因為他們低學歷低技術,在職場上根本就沒有選擇權,社會向上流動性與他們無緣。他們被欺壓的無奈際遇,與我們這類還算年輕力壯兼讀過下書但選擇自甘墮落「傳媒人」有點不同。

    gensan — 2006年08月15日 2:04 上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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